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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從北京市財政局獲悉,截至8月25日,北京市財政已累計下達21.08億元,全力支持防汛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。
據(jù)了解,資金來源包括中央救災專項、本市突發(fā)事件專項準備金等多個渠道。北京市財政統(tǒng)籌各渠道資金,迅速下達房山、門頭溝、昌平等受災較重區(qū),并及時調撥庫款,確保資金盡早撥付。
同時,北京市財政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啟動資金撥付、資產(chǎn)調撥、物資采購緊急程序,采取“先預撥、后清算”的方式,確保資金及時下達、物資高效流轉。
在資金使用監(jiān)管方面,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救災資金使用范圍,加強資金的審核和公示,嚴禁搭車申報項目,嚴禁超范圍超標準安排支出;規(guī)范資金申請、撥付、使用等程序;嚴格執(zhí)行項目定額和支出標準,將績效目標與預算資金一同申報、一同審批、一同下達,確保資金高效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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